珠海市金火炬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润滑油调配建设项目(珠海美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珠海市金火炬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润滑油调配建设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火炬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润滑油调配建设项目(珠海美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
2、基本情况:珠海市金火炬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润滑油调配建设项目(珠海美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东五路东北,占地面积35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大车间厂房、研发楼、仓库、罐区等,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 %。项目主要从事各类润滑油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润滑油产品5万吨,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各类润滑油产品约4万吨。
3、主要原辅材料:基础油、添加剂等
4、主要污染物:生产废水、无组织排放工艺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
5、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审批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珠港环建〔2011〕87号)
6、环保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由东莞市大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验收监测,结论显示:
(一)项目废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四)公众调查结果:100%被访者在确保污染治理达标的前提下支持项目建设。
四、验收检查情况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3月12日会同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珠海市固体废物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的代表组成验收组,对珠海市金火炬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润滑油调配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水、废气和噪声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自上网公示起7日内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