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定发展撑起平安天——政法机关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思考
□市委办公厅调研组 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中主动作为,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市委十届十次全会的要求,也是全市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别是面临行政区划调整不久、城市体量变大,产业承接加速、人流物流信息流集中涌入的新形势,如何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营造符合区域性中心城市定位的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各级政法机关应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认清形势,肩负起服务协同发展大局的重任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具挑战性。 ——维护稳定压力增大。虽然全市安全稳定工作总体形势比较平稳,但伴随着城市高速发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企业改制等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将增多;人流、物流、资金流大量涌入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将增多;劳资纠纷、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引发的矛盾隐患将增多,群体性事件风险加大。 ——违法犯罪案件增加。一批高新技术或研发企业相继落户,职务侵占、诈骗、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几率增大;建设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区、居民生活区等案件高发区域逐渐增多,盗抢类侵财案件可能有所抬头;道路交通更加方便快捷,跨区域交叉犯罪可能增多。 ——社会管理风险加剧。流动人口大幅增加,管理难度加大,原有的一些保障机制、防控体系等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随着全市各项规划调整,一些原有相对治安压力较小的区域,逐步将变成治安重点区域,基层警力配置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动迁企业和在建项目逐步增多,安全管理容易出现死角、死面,交通、火灾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较大。 ——群众期望要求更高。面对保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定位和美好的发展前景,市民对法治建设、社会管理、治安环境的期望值和与京津同质化的服务呼声越来越高,特别是大批法人主体及不同层次的外来人口不断涌入产生的多样化高层次需求,给政法机关执法司法能力带来了新的考量。 ——自身素质亟待提升。较之京津等大城市,我们目前在执法办案、法律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小差距。不仅体制机制上需要完善,而且在队伍作风、素质能力方面也需加强,特别是政法干警力量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急需解决。 全面对标,以大城市眼光提升工作标准 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使保定的大城市定位更加突出,以前固有的工作方式必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面对“十三五”时期的重要任务,全市政法机关应审时度势,着眼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全面对标京津、衔接京津,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政治觉悟要高。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必须始终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疑惑动摇。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各级政法部门及广大干部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不断提高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工作落实。 ——工作站位要高。工作站位决定工作层次。要有前瞻性,站在建设世界级城市、当好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的层面来研究如何改进加强政法工作。应牢固树立服从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的思想,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去谋划,融入全市总体布局中去推进。应放宽眼界,对标京津等国内外同类城市,找好参照物,既要学习先进,也要勇于自我解剖,真正把问题和短板找出来。特别是面对刚出台的国家层面的司法制度改革以及建立京津冀统一的司法制度标准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应主动衔接,及早上手,超前谋划,为京津冀三地政法工作互通协作做好充分准备。 ——技术手段要高。政法机关作为专业性极强、与社会密切相连的部门,必应勇立新技术的潮头浪尖,以高精尖的技术手段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全国范围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联网建设以及构建京津冀政法部门统一的技术平台,是今后的发展大势。然而,我们与京津等大城市相比,在技术装备的投入、应用等方面还有明显短板,特别是在反恐维稳、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网格化管理、执法司法公开等方面的技术支持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当前,全市政法机关最为紧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有效应对新技术对工作的挑战,尤其要学深、用足、用好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提高治理的科技含量,切实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 ——干部素质要高。“打铁还需自身硬”,政法队伍的作风、能力、水平是做好工作的决定性因素。要有法治观念,致力于推进法治保定建设,在社会管理和执法办案中强化法治精神,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有专业知识,在加强培训的同时,扩大不同专业人才的招录比例,提高应对新型犯罪和新型社会矛盾的能力;要有服务意识,克服“管理者自居”的错误认识,提高自觉服务社会以及融入群众、依靠群众的能力。 主动作为,以创新性思维抓好工作落实 全市政法机关应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紧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际,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善于用新理念提出新思路、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努力实现政法工作创新发展。谋划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强化维稳意识。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不出大事”的思想,充分预判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不仅要抓好涉稳问题的防范化解,而且要制定最充分的预案,快速妥善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决不能酿成大的事端;着力优化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持“持续严打”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集中开展信访稳定攻坚行动,进一步严格责任体系,形成逐级负责、逐级***、逐级督查、逐级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 ——强化法治意识。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以法治为基本工具和尺度来判明是非,决不能“摆平就是水平”,决不能以牺牲法律、突破政策为代价来换取一时一事的解决;强化法治权威,对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要解决好,对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也要果断依法处理,坚决遏制动辄闹事、谁闹谁赢的歪风邪气;坚持依法办案,防止“知法犯法”、授人以柄,谨防恶性炒作。 ——强化协作意识。牢固树立政法工作“一盘棋”思想,正确处理好局部稳与全局稳的关系,彻底摒弃“一亩三分地”思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形成跨区域、跨部门联合作战的整体合力。重点强化与京津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大胆探索建立与京津政法机关定期会商、信息互通、联勤安保、重大司法活动协调及协同治理“非访”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市政法机关之间、政法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成立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工作机构,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有效增强工作合力。 ——强化服务意识。把基层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全力构建“精细化管理、全程化服务、多元化参与、科学化运转”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体系,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选准切入点、找准突破口;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在抓好窗口单位建设的同时,在重点发展区域增加或派驻司法机构,加强警力配置,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和司法服务;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着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摒弃“重办案轻服务”的思想认识,强化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特别是在建立长期有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上下功夫。 ——强化改革意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正全面展开,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政法机关应紧跟形势,努力在改革创新中实现政法工作新发展。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保障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要在总方针的指引下,不等不靠,未雨绸缪,超前研究,着力解决改革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有首创精神,特别是对于正在试点的任务,更应大胆闯、不断试,打造出保定的“范本”和“模式”,形成特色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