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收到提案272件
2月16日,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委员会会议上获悉,自2月15日开幕到今天15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272件,符合立案条件的269件。 据了解,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269件,占提案总数的98.9%。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95件,占立案总数的35.3%;改善民生方面的110件,占40.9%;生态建设方面的20件,占7.4%;文化建设方面的30件,占11.2%;依法治市方面的14件,占5.2%。未予立案的3件,占提案总数的1.1%。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表示,大会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市政协办公厅将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或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对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吕宝生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