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明责问效强化效能监察
在百日行动中,高阳县纪委、监察局从干部作风建设入手,明确问责范围,加大问责力度,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助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 高阳县制定并实行《关于对违反效能提升行动有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重点整治四种不良行为,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服务不优的“不作为”行为;有法不依、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乱作为”行为;推诿扯皮、消极懈怠、效率低下的“慢作为”行为;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假作为”行为。同时,主动通过电话、网络、约谈等方式,向责任单位了解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合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政风行风热线”,对涉及效能建设的举报和投诉,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按时反馈,并成立由县纪委分管领导牵头,效能监察室具体负责、有关职能室配合的检查组,对“三类事项”办理、行政处罚及落实限时办结制度情况,实施综合监督检查。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通过全面清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共发现各类问题21个,立案查处12起,党政纪处分15人,诫勉谈话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