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召开全市河道清四乱暨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图为全市河道“清四乱”暨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10月19日,桦甸市召开全市河道“清四乱”暨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吉林省副省长、省河长办主任李悦在全省河长制湖长制推进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吉林市河湖“清四乱”暨河道内垃圾集中清理“攻坚月”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吉林市市长刘非来桦巡河调研***精神。
按照国家部署和省、吉林市政府要求,本次专项行动从2018年8月1日开始至2019年7月10日全面完成桦甸市河道“清四乱”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实施范围是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要求2019年7月10日前,全市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22条河流,所有非法采砂、倾倒垃圾、非法围堤、高杆作物种植以及1988年6月10日之后未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修建的河道内厂房和建筑设施全部彻底清理完毕。
市长刘慧军在会上指出,“清四乱”要突出开展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河道内高秆作物清理。二是坚决保持清理非法采砂高压态势。三是驰而不息地抓好河道垃圾清理。
刘慧军强调,要抓紧抓好“清四乱”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摸排,如实统计。二是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三是卡住节点,分步实施。四是过程***,定期报告。
刘慧军强调,要细化强化“清四乱”保障措施,一是思想认识要真正重视,从强化河道管护、维护河道健康的高度来认识“四乱”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清四乱”的必要性、迫切性;二是问题排查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直面问题,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销号一起,坚决杜绝漏查漏报、虚报假报,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打实、硬碰硬、见成效;三是工作推动要加大力度,把“清四乱”专项行动与践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检验作风大整顿成效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实抓好;四是督导检查要协同发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把“四乱”问题作为近期督办督查的重点,不定期地组织暗访抽查、重点检查,坚决通报、督促整改,各乡镇扎实做好省、市督查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追责问责要敢于亮剑,坚持落实属地责任,分级负责、各负其责,对不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部署,在河湖“清四乱”过程中强调困难、讲理由、讲条件、讲代价,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特别是各级河长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