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之年。一年来,市大数据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在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数字化、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同时,我们看到大数据工作的进步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数字中国的一切最终都要归结到数据安全上,而数据安全的关键则是数据法治。
一、强化责任意识,在“实”字上下功夫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青岛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局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和年终述职。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共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
(二)坚持法治对大数据发展的保障作用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高规划和目标的前瞻性和可行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能感知平台和数据中心,探索实现“一网统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通部门行业间数据壁垒,完善城市云脑架构,构建强大的“城市治理云”和“智慧治理中枢”,探索城市数字治理新模式;深化拓展数字化改革,建设数字政府和高效青岛。
(三)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规范开展党务、政务两公开工作。通过青岛机关党建网发布党建工作信息135条,通过青岛政务网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各类政务信息92条。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通过青岛日报、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新闻483条,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切。
二、推近改革转型,在“新”字上求突破
(一)坚持与时俱进,加快建设高质量智慧城市
印发《数字青岛2020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数字青岛建设。出台《关于加快青岛市城市云脑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城市云脑建设指引》,形成城市云脑标准框架体系,统筹推进城市云脑市级中枢建设,组织应急、交通等8个部门20余个应用场景接入。加快推动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模式创新,全市重点打造53个智慧社区、16个智慧街区。积极争创国家、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青岛市获批四星级市级试点,4个区(市)获批四星级县级试点,试点数量全省第一。
(二)坚持协同贯通,稳步打造高标准数字政府
建成全市统一的掌上政务服务平台--“爱山东·青e办”APP,整合50余个部门、10个区(市)的7000多项服务。建成市民个人“电子卡包”,整合身份证、社保卡等30类1600余万个证照信息。组织完成全市35个独立业务系统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打通,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全网通行”。完成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升级,归集89类350万余条电子证照数据,组织推进省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印发《青岛市“一码通城、无感通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一码通城”在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8大领域的应用。
(三)坚持开放共享,全面巩固高水平数据赋能
加强数据汇聚,中央数据库新增数据2.1亿条,数据归集总量达13亿条,累计数据交换总量近41亿条,办结实施共享需求1200余件,市级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98%,支撑人才落户“秒批”等300余项“智能办”业务。出台《青岛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改版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开放7000余个数据集3400余万条数据。建成并不断完善政务数据中台,加强涉企信用数据归集,探索政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有效路径,盘活了1200万条涉企服务数据。指导建立数据交易规则体系和数据交易平台,累计完成交易额4592万元。
三、狠抓规范建设,在“硬”字上花力气
(一)优化依法决策制度
按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修改完善现有法治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相统一,提升决策的可行性和执行力。为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我局积极利用“三民活动”、“12345”、“网络问政”等平台,广泛吸纳对我市大数据发展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大数据工作及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针对全市大数据工作决策、信息化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通过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评估。聘请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5名资深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从法律角度审核把关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的重大合同等,共参与研究54件法律事务。认真督办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4件,支持代表、委员参与我局重大工作活动,参与相关调查调研,对大数据系统队伍作风进行监督。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的要求,做到程序到位、内容合法、规范有效、及时备案。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
四、严肃学习培训,在“深”字上见实效
(一)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对《网络安全法》《青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法用法,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学法用法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全局学习宪法、党内法规以及与大数据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全体干部法治素养。邀请法律顾问向全体机关干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征信管理条例》等业务性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警示活动,参与每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注重更新法治理念,提升法律修养,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三)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切实推广宣传力度。以重要时间节点为抓手,如“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宪法日,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开展志愿咨询、宣传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2021年,市大数据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立体、综合、全方位、内生地‘搞活一座城’”为目标定位,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对标深圳、上海、杭州等先进城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智慧城市、数字政府、数据赋能等重点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深化数字青岛建设,在“优政、惠民、兴业、强基”领域选择优势方向率先突破,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坚实信息化保障;二是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全面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领导集体学习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四是抓紧谋划“八五”普法,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切实加大对***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着力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和面向全社会普法,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体公民意识和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