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专项检查组开展全面督查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市纪委、监察局成立了1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开展全面督查。9月15日,由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带队,专项行动检查组采取实地测量和查看有关账目等方式对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4个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款支出(包括单位食堂)等情况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开展“两整饬、四清查”专项行动是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重要举措。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率先进行监督检查,更加体现了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决态度,不搞特殊化,不搞特殊要求。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改变了以往工作模式,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协调,各纪检监察室共同配合,同时,市纪委还从审计、财政、公安、国税、地税等市直派驻机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组成查纠“四风”问题行动队,抓住突出问题、重点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目的就是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检查组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必须深入到所联系的全部县(市、区)和不少于30%的市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必须围绕县级班子和所有县级干部开展监督检查;必须有针对性地对涉法、涉农、涉财、涉审批集中的单位和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必须围绕“两整饬、 四清查”的敏感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必须针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两个责任”追究。各检查组要通过巡查抽查、重点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账务检查等方法,对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超标占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消费、违规使用民生资金等行为严肃进行查处,对有关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分批进行公开曝光,形成严防“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