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移民办严把四关规范移民资金监管
为规范移民资金监管,多年来,蛟河市移民办从“要我管”到“我要管”,及时消除思想上不重视的根源,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严把资金监管“四关”:
一是严把项目申报关。项目申报始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申报模式,对不在规划内、用地手续不完备、移民意愿不强烈等项目及时予以剔除,并对拟申报项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调研,通过查看实施效益评估,提出实施意见方可进行申报,严把项目申报关。
二是严把资金出口关。蛟河市后扶资金的拨付,首先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会商同级财政,提出分配方案。项目资金拨付要求做到:有合同、有进度、有监理或甲方代表签字、有财务人员复核、有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等,拨付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严禁向施工单位支付现金或直接下拨资金到村、组,从细节上严把资金出口关。
三是严把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关。为做好项目资金管理日常监督工作,通过不定期组织财务和业务科室人员对移民资金运用进行自我审查,定期聘请专门中介机构对移民乡镇的规划编制、审批情况,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稽察。严格做到移民资金拨付到哪里,检查***就到哪里,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提出整改意见,逐项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是严把移民干部廉洁关。将移民资金管理纳入年度移民目标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将移民资金、工程质量的管理作为年终考核的核心和监管重点,严格进行考核,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移民干部对移民政策法规、项目管理、财务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知识的进行系统培训,增强移民干部宗旨意识教育,使移民干部认识到,不贪、不占、不挪、不贿是移民工作者的本色,从纪律作风上严把干部廉洁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