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现学法制度常态化
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青岛市司法局起草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近日印发实施。
制度从学习原则、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方面对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作了规定。学习原则上,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习内容上,主要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理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与政府开展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新颁布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等;学习方式上,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讲座方式进行,由应邀请的专家学者作为授课人。
制度的建立,实现了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规范化、常态化,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政府权力公开透明、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