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
9月30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市委、市政府决定,于今年四季度召开全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我市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正在进行中,拟评出市模范集体100个,劳动模范200名(含特等劳动模范30名)。
本次评选范围是2017年以来,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吉单位)和干部职工(含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方面人员)及农民。评选推荐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一线,重业绩、看贡献,注重先进性、代表性、群众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和优中选优原则。推荐评选按照工交、基建、财贸、金融、农林、教科文卫体、市直机关、县(市)区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等系统自下而上进行推荐。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评选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视察吉林***、***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聚焦我市三大攻坚战和疫情防控主战场,扎实开展模范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全面营造学习劳模、崇尚劳动、争创一流的时代氛围,进一步激励和鼓舞全市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信心,拼搏进取,共克时艰,为实现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