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审计局从八个方面规范审计基础工作从源头严控审计质量
近日,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焦作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审计文书格式、法律法规使用、处理处罚行为等8项基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努力从源头抓起,严控审计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一是规范审计文书格式。要求严格按照公文格式标准起草审计文书,尤其要注意文书标题、排版、层次序号、标点符号,以及征求意见稿与正式报告的差别化表述、成文日期等9个关键点。二是规范法律法规使用。统一了问题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责任界定依据的表述方法。三是规范处理处罚行为。要注重审计处罚不能不到位,也不能越位。四是要规范审计事项移送处理。对于审计发现的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审计违法违纪问题,应提出移送处理意见。五是规范同类问题的处理尺度。对同类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和责任界定,要参照同期或近期已出具结果的审计项目,尽量保持一致。六是规范在线审理工作。各审计组要按要求及时上传有关审计项目资料,法规科和主管领导在审理过程中,及时向审计组提出审理意见。七是规范审计项目审理工作。主要是科学安排项目审计时间、梯次安排项目审理时间、实行审核分级质量控制、实行审理项目“八不审”。八是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