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首例全市通办案件
6月11日下午五点左右,王女士急匆匆来到西海岸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因自己不服法院判决要提起上诉,急于申请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认真了解了基本案情并初步查看了王女士的申请材料,发现王女士提交的材料齐全,且该案的审批机构是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便当即启动“全市通办”机制,指导申请人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表》,对基本材料完成了初审,并现场与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对接,将初审材料严格按照通办方案的要求上传至市中心公务邮箱。王女士在短短二十分钟内就成功向距离遥远的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自己的法律援助申请。
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进行了审查,然后马上指派华政律师事务所的南律师办理此案。南律师当天便到法律援助中心领取了指派材料并电话联系了受援人,与受援人进一步沟通了解案情,了解到还需要帮助受援人准备上诉状和立案,并约定了会见时间。
6月12日下午,王女士主动致电西海岸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称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已经给指派了律师,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就近接收其申请,避免了来回奔波,真是太方便了。
这是自今年5月底青岛市司法局“全市通办”制度正式启动以来,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首例“全市通办”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机制的启动,不仅改进了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模式,打破区域层级限制,优化了工作流程,更是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更加便捷、高效、人性化的服务。
(供稿: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