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多种形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服务消费者,涞源县围绕“倡导理性消费·厉行节俭之风”主题,以多种形式、有声有色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为涞源县经济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外部环境。 3月15日上午十时,在涞源县城繁华地段人流密集的涞百购物广场前举办大型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涞源县技术监督局、公安消防、公安经侦、农业局、烟草、移动公司、网通公司、电信及县各商贸公司参加活动,并邀请了政府县长、人大、政协、纪检委领导参加。消费者协会会长、涞源工商局局长孙东强主持活动并作了讲话,恒隆商贸有限公司及涞百购物广场负责人作为企业代表也在会上发言,郑重向广大消费者承诺绝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 多种形式、有声有色现场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设置申诉举报台、法律法规咨询、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解决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向消费者展示部分假冒伪劣商品,向广大消费者讲解假冒伪劣鉴别常识。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宣传发放各类消费维权宣传资料。 此次活动散发的宣传材料,精心编印了“法律赋予的职责、社会共同的责任”、“3·15常规农资产品的鉴别”两本通俗易懂的消费警示小册子,“守法经营、和谐发展”、“诚信3.15,拒绝假冒伪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等宣传彩页。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警示、维权须知等宣传彩页10000余份,现场受理、调处消费纠纷3起,接受群众现场咨询建议服务400余人次。 二是扩大活动的宣传面,邀请新闻媒体、涞源县电视台联合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烟草等单位销毁假冒伪劣物资200余件,价值15万元。 四是开展维权送法下乡活动。3月14日—3月16日工作人员深入到偏远乡镇、村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3.15”消费知识等宣传彩页送到广大农村消费者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