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生源地助学贷款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4年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申请了,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可依据相关要求办理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申请工作10月15日结束。 申请条件: 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的贫困生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市、区);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跨县就读的学生可在原籍办理。 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其他贫困家庭。 申请方式: 在网上报名申请,需要身份证、户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学生需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网址http://syd.hee.cn/),填写《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并加盖生源地所在地社区、街道(村、乡)的公章;学生本人和《申请表》中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新生提供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省外高校新生开学后尽快把高校回执单,经学校填写并盖章后寄送申请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内高校新生由高校系统内回执。 续贷的学生,需提供经申请人签字的《申请表》;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所在高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学生本人和《申请表》中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上述涉及复印件内容需审原件,原件在签署合同时须提供)。 申请学生在网上提交后,将以上资料报送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当地县级农联社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及发放贷款等工作,学生切记要在信用社网上批准后,与受理联社和高校及时联系,以免耽误贷款的发放工作。 已贷学生毕业当年升入本科或研究生的,上学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100%贴息优惠政策,须在毕业当年的8月31日之前,持身份证明及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长贴息时间。 申请额度和期限: 每学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金额最高限额为每名学生每学年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付。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河北籍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一项助学贷款,它是具有国家一定支持的商业性贷款,不属于国家救济和扶贫。其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无需提供担保。申贷学生要按约定归还贷款,对于不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的,信用社有权将相关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欠款信息至少保存5年以上),将会对每名学生今后的经济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农信社助贫困生圆大学梦 定兴县李郁庄乡傅家庄村的贫困学子李小贺,以优异成绩考上了南京工业大学,并在定兴联社李郁庄信用社如愿申请到助学贷款。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正在进行中,为资助贫困学子上大学,我市各级农村信用社已开始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今年,我市农信社系统借助助学贷款发放平台,推出“学子卡”免收农信社系统内存取款、转账业务手续费,异地跨行手续费五折优惠,让更多学子享实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