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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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5日发表
2016年,清苑区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督导检查,该区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比例100%,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近日,***教育督导委员会颁发牌匾,授予清苑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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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3:18:2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