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定市2017年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攻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持续推进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抽检散煤365个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9个批次,取缔无照经营网点118户。“禁煤区”“禁燃区”已全部取消煤场和散煤销售网点。 此次行动自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加强流通领域散煤市场整治力度,以及继续加大对“禁煤区”“禁燃区”和“非禁煤区”煤炭销售网点的清理力度,防止反弹。 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清理规范煤炭市场主体,严格管控散煤销售网点,加强煤炭销售领域质量监管,严格规范企业经营和市场监管,建立销售台账和监管台账,按照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开展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散煤行为依法处罚。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调研、严格督导,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保定市红盾治污实施方案》《保定市规范整治民用煤炭市场经营秩序实施方案》《劣质散煤和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全力推动散煤污染整治取得实际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