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三项制度扎牢监管笼子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为全省首创
界定监管边界、创新监管手段,实施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去年以来,市国资委建立经营业绩考核、信息披露和巡查三项监管制度,推动“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着力扎牢扎密监管制度笼子。 国资委代表政府作为企业出资人,重要职责就是加强国企监管,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升值。目前,我市市属国企共70家,其中有65家由市政、交通、农业、水利等15个部门管理。市国资委建立经营业绩考核、信息披露和巡查三项监管制度,进一步推进各管理部门科学管理、依法放权,促进国企实现依法经营、阳光经营。 据介绍,三项监管制度中,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属全省首创,主要措施是通过建立集中统一的考核制度,激励约束国企负责人依法加快国企改革发展。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措施是通过建立国企经营和财务状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布的体制机制,提高企业管理透明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巡查制度重点对国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它重要议事规则、贯彻落实财务制度等情况进行巡查。 三项监管制度实施以来,已取得明显效果。正在开展的租赁专项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以隐蔽手段啃噬国有资产现象,各监管企业及时披露2015年财务决算、2016年财务预算及年度生产经营信息,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