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番府办〔2003〕12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南沙管委会,区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3年12月31日凌晨0时41分,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109号的志民汽车护理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1平方米,造成8人死亡,1人轻伤的重大火灾事故。为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根据广州市政府在白云区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
(一)全区的小型档铺;
(二)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
(三)劳动密集型工厂企业,重点是生产车间和员工宿舍;
(四)易燃易爆场所。
二、消防安全检查内容
(一)小型档铺
1、凡在小档铺内一律不准搭建阁楼住人;
2、小档铺一般不能住人,确需的只能留宿1人值班;
3、小档铺有住人的必须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4、不得在小档铺内生火煮饭,使用明火;
5、不得在小档铺内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小档铺内要严格用电安全管理,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7、小档铺内要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置灭火器材;
8、认真落实物业管理规定,出租方与承租方要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公众聚集场所
是否经过消防审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员工是否有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劳动密集型工厂企业
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是否足够,是否畅通无阻;是否有员工在宿舍内生火煮食或使用明火。
(四)易燃易爆场所
是否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时间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04年1月20日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抓紧抓好,把这项工作迅速部署下去。各镇(街、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召集工商、公安派出所、物业管理部门以及街道、社区居委等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和采用会议、横额、标语、咨询等形式,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结合社区消防建设,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教育居民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三)达不到要求的小档铺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凡是小档铺搭建阁楼的要立即责令把人撤出,拖延整改或不改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同时要加强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工厂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要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为检查的重点,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四)各单位必须把这次消防安全检查同番府办〔2003〕108号文布置的工作一并抓好落实。
(五)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档铺的消防安全调查统计工作,于每天下午4:00时前将安全检查调查表(详见***)上报区安监局(联系人:冯伟华;传真及联系电话:84826163)。
(六)请各单位将这次检查工作的总结,用书面形式于2004年1月19日前报区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谢瑞娟,谢培桦;联系电话:84669518)
***:广州市番禺区小档铺消防安全检查调查表
二ОО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广州市番禺区小档铺消防安全检查调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地址 店 铺 用 途 法 人 代 表 店 铺 业 主 建筑物层数 建筑物面积 是否设有阁楼 有否住人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 有否生火煮饭或使用明火 有否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电线有否乱拉乱接 是否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有否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单位领导: 填表人: 备注:小档铺是指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