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
日前,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商场市场、公园景区、车站码头、桥梁涵洞、废弃房屋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和可能露宿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危重病人、处于发作期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实施救助;对有返乡意愿的人员或临时遇困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免费提供乘车(船)凭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不愿接受救助的,为其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定期***劝导。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健全联动响应机制。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施救。民政部门要协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工委政法委要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等相关制度,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并对救助管理机构的疾病防控进行监管。各镇(街)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街面巡查的力度和频次,组织开展集中救助行动,并充分利用三级联动救助网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镇(街)、村(居)设立的救助服务站、临时救助点对救助线索及时响应,为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就近求助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