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狂欢过后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高峰刚刚过去,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不少市民陆续收到了快递包裹,消费者收到包裹之后如果遭遇假货、次货等问题,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狂欢过后 部分市民表示“吃了亏”
购物节狂潮刚刚消退,部分市民表示收到快递包裹后,购买回来的商品并不理想,有市民表示,尽管“双十二”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但是购买的商品并没有如期送到。
“双十二”期间,市民苏***网购了一双鞋子,但是穿了没到半天,鞋子外层开始有脱胶的情况,她第一时间联系了店家要求退货。“当时我跟店家解释鞋子脱胶情况,还上传了图片给他,但是他说鞋子已经撕了牌子穿过,拒绝退货。”苏***说,随后她不依不饶,经过与客服多次协商,店家才同意退货,但是退款却迟迟没有收到。
在购物节过后,和苏***遇到的情况相似的市民不少,陈***就是其中一个。“我买了一张电热毯,但是毯子根本不发热,店家说是已经试过才发货的,后来甚至不予以回复了。”陈***表示,这次购物经历十分不满意,现在仍然很窝火感觉自己受骗了,但经过记者询问,陈***坦言自己并没有到相关部门投诉维权,“事情也不大,自认自己倒霉算了。”
除此之外,有的市民更表示网购下单已经过去十多天了,有的商品直到今天仍然没到手。
护航两大“购物节” 消费市场平稳有序
为了了解我区购物节过后的消费维权情况,记者走访了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十二月,在我区内市民网购服装鞋帽投诉比起平时相对较多,问题主要集中在网购商品的质量问题,以及退换货产生的消费投诉,但是今年所接到的消费投诉较于往年持平,消费市场相对稳定。”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双十二”周末,我区共收到消费投诉4宗,消费市场总体较为平稳。
据了解,为构筑我区放心消费环境,促进质量从化建设,区市场监管局及早部署,提前规划“双十一”“双十二”商家促销活动高峰的消费维权工作,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鉴于如今市民热衷于购物节,我们已经提前部署,认真做好网购高峰期间、后续期间消费者的消费维权与突发事件的回应。”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11月11日一12月11日,我区共受理消费投诉案件41宗(其中网购10宗),正在处理19宗,处理完成22宗,全月消费投诉与往年持平,已办结的投诉消费调解成功率达80%(其中达成调解协议16宗,未达成调解协议4宗,撤回案件2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7万元,积极为消费者购物节高峰购物消费护航。
维护个人消费权益应该怎么做?
针对市民网购所涉及的消费权益问题,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查验对方信息并且索要***。在商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注意保全证据,尤其是食品,当消费者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要有维权意识,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
“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区消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收到不满意的网购商品时,应该马上与商家取得联系申请退货、退款,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找交易平台解决,如果与商家、交易平台协商无果,立即致电12345或12315向消委会投诉,并且提供购物***、实物证据等方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记者黄颖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