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食安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9月11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任务,精心安排部署“两节”食品安全工作。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以节假日食品和地方特产为重点,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及时公布执法抽检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信息,普及食品安全消费常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突发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有效应对,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降低危害,防止事态蔓延升级。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