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纪委深入推进20个重点部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冀发〔2013〕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保发〔2013〕4号)的要求,近日,市委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市直有关部门重点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通知》(保惩防体系办发〔2013〕1号),对20个市直部门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对20个部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主要任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家、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凡国家、省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停止审批;对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加强管理,做好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二是深入查找廉政风险。进一步修订完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制定有用、管用的防控措施。三是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本部门全面工作,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各部门领导班子须以会议形式对重要事项集体作出决策,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正职领导、副职分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机制。四是加强重点领域防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主要业务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推荐两项重点防控权力作为本单位防控的重中之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通知》强调,市纪委预防腐败室将对重点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转入明年重点推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