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近年来,保定市建立起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全力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2014年下半年,保定市修订印发了《保定市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4〕保市府办172号),对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的范围、内容、方法等进一步做出规定。今年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冀政办字〔2015〕23号)和《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15〕14号)下发后,马誉峰市长作出批示:我市要高度重视,每次常务会议前,安排半小时的法律学习讲座。按照省政府规定和市领导要求,保定市政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常务会议议题设置,制定了201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到年底前安排八次领导干部学法,分别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国家法律新出台情况及时安排学习,每次学习由有关法律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讲。通过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建立,较好地做到了把学法内容与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一致起来,实现了“先学法、后议事”,从制度上确保了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通过市政府常务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落实,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要求各单位切实担负起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法律知识的职责,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三是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系列***精神相结合,把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为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举措。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