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2017年度949家服务业企业兑现奖励资金101亿元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服务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增强。为进一步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投资信心,市政府出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一、我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
2018年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67***亿元,同比增长7.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6.4%,服务业贡献了全市58.9%的税收、65.3%的新增就业、77.6%的固定资产投资和84.4%的新增市场主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
2019年一季度,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921.8亿元,同比增长9.5%,分别高于GDP和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速2.6个和6.0个百分点,居副省级城市第2位。服务业比重首次超过60%,对全市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服务业企业奖励情况
为深入实施“双百千”工程,引导服务业企业“个转企”“小升规”“分转子”,支持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青发〔20l7〕14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统计等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组织服务业企业专项奖励。经市区两级政府反复核对,最终确认2017年度符合奖励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共计949家,奖励资金1.01亿元。企业范围包括:
(一)933家新纳入统计范围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现行财政体制对每户企业奖励10万元,合计9330万元。
(二)5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4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7家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的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对每户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合计510万元。
(三)3家首次入选“山东100强”的服务业企业,由市财政对每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合计300万元。
目前,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已拨至各区市政府,近期各区市将按程序陆续发放至企业。
此次奖励是近年来我市服务业领域首次大规模对企业奖励,获奖企业数量多、行业广、营收跨度大,80%是民营中小企业,不少企业还是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业态模式创新的典型代表。奖励资金的兑现,既是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兑现政策承诺的具体举措。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任务,制定落实好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打造让企业家感到舒服的发展环境。
三、下步措施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积极纳统,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l8〕47号),2018年起,财政将对新纳统企业的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今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市统计、财政等部门启动该项工作。
(服务业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