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政策保障创新运作模式资金瓶颈我市超额完成年度保障房建设任务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创新举措,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122个、38797套,比省下达的年度保障房建设目标(37890套)高出2.39个百分点;竣工项目共42个、20037套。 目前,备受市民关注的兴华苑小区26***套廉租住房已达到入住条件,近期将分配入住;欣悦佳苑小区2049套保障房、万和城小区配建的608套保障房已主体竣工;各县(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大部分已完成配租,如望都县分配入住廉租住房75套、公共租赁住房177套;清苑县分配入住廉租住房241套;唐县分配入住廉租住房72套、公共租赁住房256套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土地、资金、选址和工程建设等关键问题。制定下发了《保定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方案》、《保定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计划》、《保定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实施细则》、《保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为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按照有利于市场接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保障房建设“四位一体”运作模式。市安居办、市安居办各成员单位、市房投公司(广惠开发公司)、社会开发企业等四方互相配合,共同完成保障房建设项目运行和管理。项目建设中政府取得的利润和出售所得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再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积极***融资瓶颈。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城市为契机, 制定了《保定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项目评审前期准备工作。 严格执行保障房建设质量“十项制度”,强调“五个严格”,即严格规划设计、严格建设程序、严格现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全过程监管,各环节严格把关,提高监管水平。 周密组织廉租房分配。出台《保定市兴华苑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到外地参观学习先进经验,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打分、排序和公开摇号,实行保障计划和房源、申请规则、审核过程、配租配售阳光办理、阳光操作。建立入户走访制度,严格准入资格审查,完善纠错退出机制,确保廉租房分配到真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