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办理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近日,即墨区检察院对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嫌疑人姜某、于某、孟某三人提起公诉。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
姜某曾是青岛某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利用参与该公司设备研发的工作之机,违规获取了公司某项目核心设备***技术资料。2016年7月,经于某、孟某居中联系,姜某同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浙江某公司建立联系。三人经密谋后与其达成协议,以120万元的价格将姜某掌握的***资料出卖、披露,并帮助该公司搭建了新的生产线。
经评估,涉案技术商业秘密研发费用的评估值为4000多万元,本次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对青岛某先进材料技术有限公司造成的许可费损失2307万元。
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违反公司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伙同于某、孟某对外披露、使用并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近日,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三人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