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方面,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市农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求,围绕“一次办好”改革,聚焦“痛点”、瞄准“堵点”,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在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提高站位统筹谋划
市农委党委高度重视“一次办好”改革,召开3次委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一次办好”贯彻落实意见。为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推进小组,作为“一把手”工程全程督导、全力推进。主要领导带头组织研究,亲自梳理事项流程、承诺时限,对申请材料能减则减、审批事项能放必放,全面彻底落实改革措施。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选派增加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3名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了窗口工作人员政策业务管理培训。对每一个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落实了工作责任人,实施AB角制度。窗口工作人员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业务办理签订工作服务承诺书。组建了行政许可现场验收专家库,专门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现场勘验评审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
按照《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青厅字【2018】32号)的要求,对市、区(市)农业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一是落实“一次办好”事项标准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区(市)现行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目录,组织对各区(市)农业、畜牧、农机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统一梳理,制定了统一的政务服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做到同一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统一,确保系统内同一事项,同一标准。此次梳理市、区(市)两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共82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共20项,其中,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6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7项,并根据梳理的服务事项主要核心要素,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标准化简介版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及时将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二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成本。在法定前提下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对1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材料撤减。对标全国同行业一流审批服务,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或串并联混合审批”,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我委行政许可类25项审批事项由原来法定承诺时间完成提速至最多5天内完成,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压缩审批时间473天。达到了行政许可时限全国同行业最短的目标。目前,我委行政许可事项25项,100%“零跑腿”,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7 项,85.7%“零跑腿”,全部实施网办。政务服务事项97%“零跑腿”。三是落实了“一次办好”推进公共服务事项“一链办理”、“一证通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有关工作。四是落实了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制定办事指南、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细化审批工作流程,确保无缝对接。
(三)采取措施优化农业营商环境
根据《青岛市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青政办字【2018】48号)的要求,坚持目标问题导向,我委制发了《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着优化营商环境,“一次办好”,就加强委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一次办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5个方面13项工作进行重点整治。
(四)开展“委领导进审批服务大厅”活动
发挥委党委成员示范带动作用,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委党委成员进大厅围绕“一线发现问题、一线研究问题、一线解决问题”,查摆服务事项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有20人次进入大厅现场办公,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导办、帮办服务21余次,解决问题7余个,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
(五)重心下移服务前置
为确保“一次办好”落到实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落实“一次办好”:一是利用青岛农业信息网、12316平台就“一次办好”进行了宣传和预先告知工作,对咨询电话和有意向办理的企业和群众及时介入。二是关口前置***服务。对有意向办理申请的企业和群众安排专门人员主动对接进行***服务指导。三是实现服务重心下移。为保证让申请者“零跑腿”,对审查人员提出了“宁可自己多跑腿,也让申请者不跑腿”要求。对有意向申请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现场,对有关条件规定进行实地指导,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合格后,将有关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带回受理,进入审批流程,方便企业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