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二批海绵试点城市考核青岛勇夺第2名
2016年4月,青岛市成功申报了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成为继济南之后的海绵试点城市。李沧区作为青岛市唯一试点区,立即出台相关文件、成立机构、完善机制、配备人员、梳理项目,采取一系列举措,圆满完成了年初目标,在2016年度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考核中,获得了第二名的佳绩。
李沧区政府在市海绵办统一领导部署下,以试点区海绵建设为契机,探索适合本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创新建设模式和机制,以流域分区、系统治理为主线,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技术路线,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有序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要求,重点完成了专项规划编制、样板工程建设、机制体制建设、氛围营造等工作。
在住建部年度考核中,李沧区政府协助市海绵办等相关部门,4月12日赴北京参加年度考核答辩,详细汇报了青岛市试点区海绵城市建设情况;4月18日统筹协调区各建设单位,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实地考察工作,通过现场对李沧区8个样板项目建设情况的详细汇报,向专家详细阐述了李沧区在规划管控、设计理念、施工标准、投用效果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第二批试点城市主要考核内容是规划编制、规划管控、试点项目PPP运作、样板工程建设、资金执行等。专家考核组肯定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特别是试点区的选定充分突出“问题导向”,与其他试点城市比较,老城区所占比例较高、实施难度大,示范意义更为突出,示范项目涵盖建筑小区、河道水系、公园绿地、城市道路、排水管网等类型,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印发《关于通报2016年度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情况的函》,青岛市在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中绩效评价排名第2。李沧区建管局将根据本次考核情况,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找短板、定目标,督促各建设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提升质量和精细化程度,确保试点目标保质保量实现,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