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次办好提升服务效能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深化省、市“一次办好”有关要求 ,围绕企业资质办理、施工许可办理等事项,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一道,走访办事企业,开展“送政策释民惑,送清凉聚民心”活动,主动了解掌握企业在申办事项中存在的困难并现场答疑解惑,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针对调研中发现和企业反映的“信息化综合水平不高、政策创新程度不够、收费流程有待优化、施工许可多头并进”等问题,及时对照市委“一次办好”事项清单,主动认领,系统梳理,积极协同,全面改进。
01
开展“一窗式”预受理服务
借助互联网等手段,一个窗口即可受理全部业务,并且全面实施“预受理”服务,提前帮助企业审核材料。
02
展全程帮办服务
主动对接项目,提前介入,安排专人跟进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问题。
03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积极对接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交管办)和委有关单位,企业在交管办和委有关单位提供过的材料不再需要重复提交,由工作人员查询核实,方便群众。
04
进一步精简要件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施工许可审批要件进行精简,取消一般性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施工许可前置条件。
05
优化建设项目规费收缴流程
将按项目缴纳工伤保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收缴后置,施工许可信息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在施工许可办理后收缴。
06
实施建设项目综合审图
将现有分散的建设、消防、人防等审图职能进行整合,实施一个机构综合审图,推行电子审图,进一步缩短审图时限。
07
合并施工许可
将新建项目规划范围内与房建工程配套的道路、管线工程纳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范围内,即可将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等施工许可,统一纳入建筑施工许可。
08
探索实施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
对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列出实施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具体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做出书面承诺后,审批部门可以直接做出行政审批决定。
落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部署,要积极对标先进地区,切实以“店小二”的姿态,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通过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委“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