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利用风能支持供电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按照“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在黄岛、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风能资源相对丰富、电网接入条件好的区域,有序推进风电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我市风能资源基本情况
我市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北风。70米高度年有效风功率密度约227.8瓦/平方米,年平均风速6.1米/秒,属于我国风资源贫乏区。风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主要分布于黄岛、即墨和胶州的近海陆域、海岛和浅海,平度、莱西风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主要分布于山丘、河口地区。全市可开发利用风能资源的区域面积约1260平方公里。其中,近海陆域面积约300平方公里;山区、丘陵面积约460平方公里;海岛和浅海面积约500 平方公里(海水深15~20米以内)。
二、我市陆地风电发展情况
我市在黄岛、即墨、胶州、平度、莱西等区域已建成陆地风电场,风力发电企业主要有大唐、华能、华电、华润等大型国有发电企业,以及沃尔新源等民营企业。其中,大唐青岛海西25万千瓦风电场项目,是山东省乃至全国东部沿海地区一次性建设并一次性投产的单体容量最大的风电项目。项目预计年发电量5.23亿千瓦时,每年可为大约40多万户家庭提供清洁电力,与同规模火电厂相比,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1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006吨、氮氧化合物4509吨、烟尘排放376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受风能资源、土地资源、环保等因素制约,我市陆地风电发展逐步趋于饱和状态。
三、我市海上风电有关情况
根据山东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有关要求,我省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由省统一规划、统一风能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全省规划以鲁北、莱州湾、渤中、长岛、半岛北、半岛南等6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重点,积极推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项目建设,打造海上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近期适时启动鲁北、莱州湾、长岛潮间带及近海风电场建设,远期启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海上风电场建设。青岛海域为远期启动海上风电建设的规划区域。我们将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统筹陆上和海上风电合理开发,逐步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规模,推动绿色电力生产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