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自查结束
为严肃财经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市委工作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印发通知,于1月29日至3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纳入全市各级预算管理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内容主要是2017年度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整治经费结余不上缴、违规使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违规使用专项资金,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出租和承租房屋,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采取全面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区(市)分级负责,各主管部门分口把关。目前,自查阶段已结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858个部门、1731个单位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共70个单位自查发现问题,其中:市级57个单位自查发现问题,涉及1.13亿元;各区市13个单位自查发现问题,涉及483.3万元。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单位正在按规定进行整改。同时,两级财政部门正在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财经领域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促使各部门单位切实增强对财经纪律的敬畏心和遵从度,自觉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