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释放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李克强***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财政、税务、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进行广泛宣传辅导,积极兑现优惠政策,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户数和加计扣除额由2008年的131户、5.44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897户、35.92亿元。2016年是财税〔2015〕119号文件实施的第一年,享受优惠户数和加计扣除额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8.05%和47.***%。
今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牵头出台系列措施,对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政策提出明确要求。日前,科技部负责建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网址:www.innofund.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同步印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正式启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75%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新政。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主评价、自愿填报信息、公示入库的原则,评价指标分为企业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大类,评价流程主要包括企业注册登记--企业自主评价--评价机构形式审查(评价工作机构是指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名单公示--入库公告5个部分)。
下一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加快健全企业研发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宣传,确保国家税收优惠红利“应享尽享”,助推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壮大,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注入强大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