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已达1500多人
没有身穿法袍,却代表着人民群众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参与审判案件,这就是人民陪审员。昨日,记者从昆明市中院获悉,昆明将继续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明年,昆明市的人民陪审员将达到1600名。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审判工作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方法,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自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一直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2004年,昆明市按照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情况,采取公告、组织推荐(个人申请)、审查、审核、公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程序,首次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公开选任。
据悉,经过几次增选,截至2014年11月,昆明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511名,其中:盘龙法院、官渡法院、东川法院、石林法院、晋宁法院、禄劝法院、嵩明法院、安宁法院8家法院已提前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从2005年至2014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十余万件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
“现在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由于相关制度和机制不完善,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存在诸多问题。”昆明中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主任乔杨说,由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律地位和职责不明确,任选机制不科学,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人民陪审员制度效果不佳。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陪审员参与的程度仅停留在“陪”的层面,没有从实质上去参与“审”和“判”;一些陪审员因法律素养不足,对自己缺乏自信,不会、不敢、不愿发表意见,从而造成“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没有起到人民陪审员的应有作用,今后还将改进这些问题。
昆明将继续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实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5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将达到1600名,人民陪审员与一线法官的比例达到1.96:1,约占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总人数的18%。(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