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积极开展水污染源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黄岛以促进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产生企业、直排环境企业等涉水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各类污水排放源排查,掌握排水污染物种类、排污量等基本信息,建立动态信息库;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推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印染、电镀、医疗、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污口达到《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标准;三是以重点河流断面为导向,重点对镰湾河、风河等流域沿岸排污企业进行监管,落实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溯源排查,严查偷排、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等影响河流断面水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监察执法活动以强化重点涉水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涉水企业建设项目管理、污水处理厂排水不能稳定达标、偷拍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为重点。截至目前,黄岛大队监察涉水企业90余家,监察执法的同时,向企业强调超标排放废水、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对周围环境和群众生活的严重影响以及企业本身所要担负的法律责任,有效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