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青岛市财政局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进一步突出农业综合开发优势,从发展优质特色农产品、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等方面调整开发布局和资金扶持结构,着力打造农业优势产业集群,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
一是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收。2017年,对全市21家农业龙头企业的新建农业种植基地项目补助资金2500余万元,对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补助资金4300余万元。通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有效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生产,户均增收3000多元,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二是大力帮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负。2017年,我市对151家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产业化发展项目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为2928.9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额1199.23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额1729.67万元。通过贴息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银行贷款30多亿元,同时有效降低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企业财务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大力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莱西市店埠镇经过三年连续扶持,财政投入资金9000万元,园区建设面积2万亩,涵盖粮食种植核心区、标准化种植区、畜禽生态养殖区、冷链物流加工区等六个功能区。今年园区项目将全部完工,扶持了园区内4家龙头企业,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辐射带动周边2.1万农民增收,该项目已走在在全国、全省前列。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向国家积极争取田园综合体项目和全产业链创新示范项目,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