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加强对海水浴场开放后的监管工作
7月1日,青岛市八大海水浴场全部开放后,我局全面加强海水浴场开放后的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工作。以《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青岛市海水浴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海水浴场安全生产自查指导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依据,指导各大海水浴场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对海水浴场的资质证照、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消防安全等严格按标准规范运行,使海水浴场管理更加有序。
二是强化开放后的安全工作。各浴场加强救生队员、救护船、救生衣的配备,按规定设置救生旗、警示旗等标志,完善通信联络方式,加强救护站、救护人员和医疗器具、急救药物配备。为切实保障海水浴场开放期间的水域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溺亡,充分发挥民间志愿者力量和作用,支持青岛市救生协会成立了“世宝特迪生救生队”并于7月4日进行海上救援演练,增强了海上的救援能力。
三是强化开放后的督查检查。定期调度各海水浴场管理情况,通过微信群适时掌握运行情况,及时指导处置海水浴场各类情况。局坚持每周督导检查、半月汇总通报、每月进行公示制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及隐患,确保海水浴场平稳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