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实施老有颐养不断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胶州市以“老有颐养”为目标,加快实现城乡保障一体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转换,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强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深入推广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将各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点紧密结合,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疗为保障的养老服务体系。今年将投资400万元,利用农村现有闲置房屋,建设50个日间照料中心,100个居家养老互助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1250名困难老人提供就餐、住宿、医疗、康复、娱乐等五项服务,使居家养老覆盖该市30%的新型农村社区。目前,该市5个镇(街道)的8个试点村(居)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6个,养老互助点10个,参与互助点活动1.3万人次,136名困难老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