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第四次公证代表大会召开
2016年10月12日,青岛市召开第四次公证代表大会。全市公证员代表以及各区(市)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等特邀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镭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大会按照统筹兼顾和民主推荐的原则,由各区(市)司法局组织公证机构从公证员中推荐产生正式代表53人,经大会选举产生17名新一届理事会理事;经理事会选举产生3名副会长、1名会长,青岛市市中公证处付有杰当选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市公证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和《青岛市公证协会章程(草案)》。
会上,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镭代表市局党委对本次大会的圆满召开和市公证协会新一届理事会表示热烈祝贺,向第三届公证协会领导班子为全市公证行业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并对协会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强公证业务拓展,筑牢行业发展根基。要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创新深化服务,坚持不懈改革,找准和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努力开拓业务,把公证服务向证前和证后延伸,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二是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公证有序发展。要以公证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业务管理和业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加强公证风险防范,进一步规范复查、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决策和公证调查核实制度,切实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三是强化公证队伍建设,大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让更多的公证员和辅助人员接受前沿理念,为我们整个行业的提速发展积累人才。要积极开展跨区域考察调研和业务交流,提高理论创新能力,为我市公证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保障。四是以科技为依托,强化公证信息化建设。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公证办公软件系统建设、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和视频监控系统等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集受理、审核、出证、取证为一体的全方位公证法律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新当选的市公证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付有杰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做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