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建筑节能资金管理
近期,青岛市审计局对该市建筑节能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财政补助项目未按要求实施、专项资金支付不及时、部分财政补助项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市建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采纳审计建议,积极制定办法、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管理工作,提升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针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建筑节能项目未按要求实施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建委对专项奖补结余资金、未按要求实施项目进行了清查,市财政收回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以及7个未按要求实施的项目奖补资金。同时加强了财政奖补资金动态管控,有效保障资金安全性。
三是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支付不及时、滞留区市财政的问题,市财政局、市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部分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细化资金拨付期限,实现奖补资金尽快拨付项目实施单位。
四是针对部分补助项目开工、验收等环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市建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筑节能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建筑节能工程从项目前期准备至竣工验收及认定全程监督工作程序,明确了对参建各方主体行为的监督内容,有效保障了项目顺利实施和监管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