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四轮驱动推进绿色发展
胶南市“四轮驱动”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抓好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优先发展服务业,强化行业节能评估和环评审批,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入驻,加快建立小化工、小铸造、小橡胶等行业退出机制。实施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工程,抓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城市矿产”示范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建设。
二是推进重点企业和领域节能。重点监控高耗能设备运行情况,严控企业排污总量,加快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开展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业民用等领域节能低碳行动,争取完成65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暖房”工程,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并对年耗电3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场、宾馆、金融服务等场所实行用能管理考核。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和宣传引导。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年内创建的省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环境友好工业企业(园区)和通过青岛市级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或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等给予补助。开展家庭社区、学校、农村等十个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
四是完善统计体系和考核指标。实行单位GDP能耗年度下降率、能耗增量、节约能源量等多重控制,建立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节能减排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并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