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五措并举考察领导干部的德
为更加有效地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黄岛区在明确考察干部“德”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和主要途径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述“德”、群众议“德”、组织评“德”、实证核“德”、综合定“德”等5种具体方法考察干部 的“德”,取得明显效果。
个人述“德”。由被考核对象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年度或任期内“德”的情况,列出最能反映本人“德”的突出事例,包括所做的工作、个人的想法、群众的反映,以及通过努力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
群众议“德”。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的办法,广泛听取被考核对象的上级、本级和下级对干部“德”的意见,看群众的满意度。
组织评“德”。主要是听取上一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必要时还可以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对干部的综合评价,特别是对“为人”的评价,看组织的认可度。同时,充分利用上级领导机关平时对所在单位检查、考核、审计、讲评等有关结论。
实证核“德”。根据需要采取查阅资料、采集核实有关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征求意见等方法,对被考核对象的“德”逐一查证核实,以辨认真伪。同时,对领导干部在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具体表现,从深层次考察干部“德”。
综合定“德”。考核组根据个人述“德”、群众议“德”、组织评“德”和实证核“德”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衡量,得出其综合评价结果,写出考核评语。评价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同时,坚持把考察干部“德”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考察评价“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发现由一般性问题或者民意调查“较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进行批评教育,视情节予以函询、诫勉、警告等;在处理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中以及关键时刻表现较差,或者民意调查“较差”票超过二分之一的,免除现任职务,问题严重的责令辞职或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