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市在大中超市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制度
为充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大中型超市自律经营,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即墨市在全市5家大中型超市推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制度。
根据该制度的要求,超市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和销售:1.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为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保质期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保质期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另外,经营主体还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以科学、完全、卫生的方式贮存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当每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要做到先进先出,每天营业结束后还应盘点商品,对未销售完毕的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点、停止销售、退货或销毁,并做好记录。
该制度的实行,通过强化源头风险监控,降低安全风险隐患,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经营主体的自主规范意识,使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