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创新实施多元化党员日常行为管理机制取得实效
胶州市按照“育管并重、管育结合”的思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党员群体的不同特点,创新实施了多元化党员日常行为规范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行为规范制度化。制订了《胶州市机关党员干部“八表率”争优守则》、《胶州市机关党员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对机关党员工作形象、社会形象、道德形象、廉政形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要求。制定出台了符合农村党员实际的《胶州市农村党员干部六项守则》和《胶州市农村党员干部十条禁令》。制定出台了《胶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党员双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不变更组织关系的情况下,将组织关系不在非公企业党组织的农民工党员纳入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双重管理,接受双重监督。
二是教育监督全程化。为切实规范机关在职党员的“社交圈”、“生活圈”,加强“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建立了《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全市800多名市管干部和6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纳入了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群众对活动的无记名测评满意度达93%以上。对农村党员实施“三制”管理,将全市3400多名非公企业农民工党员全部纳入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双重管理,切实消除了非公企业党员教育管理的盲点。
三是过错问责系统化。针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等着干、不想干、不会干”等现象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制订下发了《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治理“庸懒”行为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需要治理的18项内容以及批评教育、诫勉、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6项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