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多措并举培植地方财源促进经济发展
一是发展镇级财源经济。将镇级财政收入超收部分全部留归镇级支配,增加镇办财力5.17亿元,有力推动了镇级经济发展。
二是加大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实施企业上市奖励政策,拨付东方铁塔上市奖励资金1419万元,调动全市企业上市的积极性。推进出口退税改革,对企业出口退税21.3亿元,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实施技改项目国债贴息、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奖励知名品牌230万元,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向盛宇投资担保公司增资5000万元,使其注册资金达到1.5亿元,全年为166家企业提供担保9.16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是强化财源建设激励机制。修订完善全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镇(办)、市直部门的财源建设目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落实财政突出贡献单位考核奖励办法,对10家重点纳税企业负责人发放奖金170万元,调动了企业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四是培植发展后续财源。足额安排招商引资经费,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逐步提高引进项目的财政贡献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金40多亿元用于“三大平台”、“三河”治理、西部城区开发等投资环境建设,吸引内外资项目落户我市,促进了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