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三举措管好用好旧村改造用地
近年来,青岛市城阳区坚持从保障农民权益、节约集约利用和妥善解决遗留问题3个方面着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管好用好旧村改造用地。
一是科学征地,保障权益。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切实落实六项制度,即事先告知制度、现场确认制度、听证制度、签订协议制度、“批后公告”制度、协调裁决制度,确保征地程序规范、补偿标准合法。今年以来,探索建立并全面实施了征地补偿预存款制度,进一步加强了被征地农民权益的保障力度。
二是节约集约,提高效率。严格执行节约集约标准和用地规模审核,建立起覆盖土地供应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全过程用地控制模式,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常态化、自觉化。以小城镇和中心村为基础,集约式布局、组团式开发,目前已完成49个社区整体改造,腾出旧村址土地8000余亩纳入政府储备,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配置,已引进建设20余个高端产业项目,实现了集体经济迅速壮大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尊重历史,客观公正。既做好与国家法律政策的衔接,防止发生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又兼顾各街道发展历史和土地管理政策的延续性,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改造方案和配套政策,改造利用与完善手续相挂钩,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