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建立六项机制深化岗位风险防控工作
近日,胶州市为确保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在完善去年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六项机制”,进一步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建立廉情收集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政风行风热线、网络论坛、廉政监督员等渠道作用,及时搜集反映单位及个人的廉情信息。利用手机报、短信等形式,定期发布廉政警示、廉政规定和廉政动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循廉政要求。
二是建立重点风险布控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重点防控的原则,对于各镇(办)、市直部门单位,一级风险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二级风险在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三级风险由内设机构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对于村庄、社区,村书记、村主任和社区主任的廉政风险在管区书记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管区领导负责;其他村党支部成员的廉政风险由村书记负责,村委会成员的廉政风险由村主任负责,社区干部的廉政风险由社区主任负责。
三是建立行政行为动态监察机制。建立电子监管台账,对权力运行进行记账式监督。通过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和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审批时限、处罚标准、执法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及“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廉政风险,提前化解和处理。
四是建立风险分析评估机制。通过信息收集、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测评等方式,定期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分析评估,个人和单位每半年对廉政风险进行1次分析总结,每年组织1次民主评议,并根据日常管理和评议结果,对廉政风险进行修正。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事先制定详实的廉政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分析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是建立科技防控工作机制。依托“一平台两中心”,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为民服务等事项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建立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对资金收缴、分配、拨付、使用、验收、审计等环节进行动态化、全过程监控。
六是建立风险预警问责机制。按照分级预警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廉政风险红色、橙色两级警示。对受到“橙色警示”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重点监管。对给予“红色警示”的,写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凡出现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规定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