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法院巧用心理战术快速调解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近日,黄岛法院针对受理的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在送达法律文书同时,抓住当事人心理节点,巧做思想工作,实现当场快速结案。
2008年5月,某大型餐饮服务公司与驻区某高校签订就餐协议。日前,该餐饮公司因对方签单消费拖欠餐费6万余元未支付,将该高校及实际签单的工作人员起诉至法院。
考虑餐饮服务行业对流动资金保有率要求较高及本案标的较大的情况,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立即与该高校取得联系,通知领取法律文书。该高校负责人落实情况后随后告知:该餐费已经由实际签单人将餐饮***入账后领取。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审法官立即赶赴该工作人员住所进行送达,但未找到。随后法官又通过住所小区的物业公司提供的4部电话与其联系,终于与该工作人员联系上。在电话中,得知该工作人员因工作调整已离开开发区。根据掌握的实情,把握该工作人员领取餐费却不付款肯定心虚的心理动态,法官通知其领取法律文书的同时,告知他随后将去学校送达法律文书,希望三方共同到法院协商解决。该工作人员立即主动提出:先不要找单位。法官随即因势利导,展开心理攻术,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并表示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暂缓到学校调查和送达。当天下午,该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原告,将所欠的6万余元餐费全部付清,并向法官表示感谢。原告对法院高效快捷的工作也表示感谢,本案彻底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