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下月实施营改增步伐加快促进企业发展转型
按照***的统一部署,我市电信业将从今年6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包括主营基础电信服务的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和从事增值电信服务的企业70余家。此次电信业营改增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和原3%的营业税税率相比,短期内对我市的税收贡献将大幅提高。
2013年我市电信业共缴纳营业税3.5亿元,其中,三大运营商缴纳营业税约2.8亿元,占80%。营改增实施后,由于部分支出不能获得增值税进项抵扣(例如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电信运营企业税负成本短期内将有所上升。据前期初步摸底情况看,我市三大电信运营商,青岛联通受影响较大,青岛移动次之,青岛电信受影响较小。营改增将促使电信运营企业在经营策略、财务制度、营销套餐等方面积极进行调整,主动优化业务模式与营销方式,倒逼企业发展转型。
电信业是重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的不断扩围,将有更多的经营成本和投资可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企业的税负将逐渐降低。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电信业初步摸底的基础上密切***改革影响,加强宣传培训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同时会同税务部门扎实做好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税控机具升级改造、***管理等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我市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