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为改变小型水利工程存在产权不清、管护主体和责任不明确、缺乏管护经费等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扭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滞后的局面,胶州市水利局按照“产权有归属、管护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目标要求,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改革范围为除单一农户自建自用之外,由胶州市及以下行政区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小型水库、中小河流、塘坝、小型水闸(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本次改革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落实工程安全责任主体、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长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目前,胶州市水利局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在进行全市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工作。下一步,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进一步加快确权进度,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改革按要求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