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立整改检查机制对76个审计项目全面检查整改成效
为提高审计整改质量,检验《审计结论整改落实督办制度》执行成效,日前,青岛市审计局集中力量对2013年整改到期的76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促进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明确检查范围。本次检查,以项目为单位,全面检查168个整改到期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18个审计移送处理书,涉及306个整改问题。
二是严格检查要求。要求每个项目均需提供审计整改检查报告,涵盖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以及对未整改事项拟采取的措施或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建议三个部分,尤其是对无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结论整改落实督办制度》规定,要求采取的落实措施。
三是分析未改原因。对15个未全面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按照涉及较大数额财政资金管理问题、以前年度或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问题、涉及审批事项或需要研究出台制度的问题、涉及政策变更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问题等5类进行了归集,为分类研究处理意见提供了数据资料。
四是提供建议对策。针对尚未全面整改的事项,探索和把握规律,查找症结,提出了明确责任、分类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审计结论整改落实办法以及通报整改落实结果等4个方面督促落实整改的建议对策,推动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水平,督促制定有效的解决办法。